2月17日上午,巴林左旗人民法院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利用互联网法院系统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寻衅滋事案件,这是我市法院判决的首例涉新冠肺炎疫情案件。
经审理查明,今年1月28日,巴林左旗三山乡新立村张某某出门迎接到其家做客的亲属王某某,在该村村委会设立的疫情防控卡点,工作人员要求王某某登记,引起张某某不满。张某某踹翻、损坏卡点物品,撕毁登记表,并辱骂、殴打工作人员金某某,随后又用石块对前来劝架的村民张某某实施殴打,致金某某、张某某头面部不同程度损伤。经巴林左旗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金某某、张某某的法医学人体损伤评定为轻微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
记者:韩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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