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赤峰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0年3月31日赤峰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赤峰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赤峰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9日在赤峰国际会展中心召开。会议的建议议程是:听取和审议赤峰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赤峰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赤峰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市人民政府关于赤峰市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赤峰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赤峰市人民政府市长,赤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赤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通过赤峰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人选。
来源:赤峰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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