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新规来了!事关口罩、车子和票子,快看看!

来源:赤峰广播电视台作者:2020-06-30 09:11:00 查看数0评论0

7月1日起,

将有一大批全国性、

地方性新规开始实施,

事关口罩、车子和票子等,快看看!

口罩正式实施新标准

2019年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新的呼吸防护标准GB2626-2019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2020年7月1日实施。标准规定了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的分类和标记、技术要求、检测方法和标识。

在新标准中,过滤元件级别根据对非油性颗粒物过滤效率水平分为KN100、KN95和KN90,对于0.075微米以上的非油性颗粒物过滤效率分别达到99.97%、95%和90%,防护等级与过滤效率越高的防尘口罩安全性越高。

首个关于直播带货的规范正式施行

6月24日,中国广告协会发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这是国内出台的第一个关于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专门规范。《规范》共6章44条,对网络直播营销中的商家、主播、平台经营者、主播服务机构和参与用户的行为提出规范,并鼓励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主体响应国家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号召,积极开展公益直播。

对于商家,《规范》明确规定,主播向商家、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等提供的营销数据应当真实,不得采取任何形式进行流量等数据造假,不得采取虚假购买和事后退货等方式骗取商家的佣金。对于网络直播营销平台,《规范》规定,社交平台类的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应当规范内部交易秩序,禁止主播诱导用户绕过合法交易程序在社交群组进行线下交易。

史上最严排放标准的

“国六”正式落地

2020年5月14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工信部等四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的公告》。公告指出,7月1日起,全国范围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禁止生产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进口轻型汽车应符合国六排放标准。

目前,尚未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的地区有: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西、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份全部地区,以及山西、内蒙古、四川、陕西等省份公告已实施国六排放标准以外的地区。

全国铁路实施三季度列车运行图

7月1日零时起,全国铁路将开始实施三季度列车运行图,多条新线开通运营,路网结构进一步完善。包括:合杭高铁合肥至湖州段开通、南通至上海铁路开通、喀左至赤峰高铁开通、安顺至六盘水高铁开通、格库铁路青海段开通等。

同时,在实施三季度新图基础上,7月1日至8月31日,铁路部门将开启为期62天的暑期运输,根据客流变化,实施“一日一图”,更好地满足暑期学生流、探亲流、旅游流等出行需求,预备每日增开直通临时旅客列车48列、图定旅客列车延长运行区段3列。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实施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将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对于所有的公职人员,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在共同违法责任承担、从轻或者减轻情节、从重情节、违法所得追缴、政务处分自动解除等方面,作了统一的规定,体现了共同的严要求。”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人介绍,与此同时,对于不同类型的公职人员,根据其身份、职业等特点,在处分后果上作了有针对性的规定,以保证政务处分的有效性。

森林分类经营管理

新修订的《森林法》将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森林法》实行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将森林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公益林实行严格保护,商品林则由林业经营者依法自主经营,以此来保护好各类林业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实现林业建设可持续发展。

此外,新《森林法》调整了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范围,采伐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竹林不再办理采伐许可证。非林地上的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护路林、护岸护堤林和城镇林木的采伐,按照《公路法》《防洪法》《城市绿化条例》等规定进行管理。

未成年人保护法拟修订:

对严重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6月28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听取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二审审议稿完善学生欺凌行为的处理程序,并增加规定:

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公安部通知:全面恢复!

为进一步加快全面恢复公安交管业务,保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公安部近日发布《关于全面恢复公安交管业务工作的通知》,对加快全面恢复公安交管各项业务、明确牌证“延期办”“容缺办”政策适用期限、明确部分交通违法行为免予处罚过渡期、加强政策过渡期提示宣传服务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疫情期间出台的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逾期未办不予注销等“延期办”和驾驶证期满换证“容缺办”政策于2020年6月30日停止执行。

多地开始实施

《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随着公安部在全国部署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多地出台了关于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新规,其中大部分将在7月1日起实施。其中,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7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电动车驾驶员和乘客都应该佩戴头盔,未经登记的电动两轮车禁止上路,拼装、改装或加装电动车的行为会被处以罚款。

来源:中国证券报

编辑:李馥含 | 审核:李馥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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