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积极推进禁牧休牧工作,科学划定了禁牧休牧区。根据本地草原实际监测数据,将重度、部分重度退化、沙化草原,具有特殊功能的草原和草原生态保护核心区划定为禁牧区,总面积3780万亩。禁牧区以外的草原根据承载能力核定适宜载畜量,划定为休牧区,总面积为3397.5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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