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4号令!

来源:赤峰广播电视台作者:2021-01-07 21:07:00 查看数0评论0

赤峰市新型冠状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令

第4号

为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巩固我市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下达如下命令:

一、对入境回国返赤人员,落实入境地14天集中隔离+属地14天集中隔离+2次核酸检测(或入境地7天集中隔离+属地21天集中隔离+3次核酸检测)管控措施。

二、对高风险地区来赤返赤人员,落实属地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隔离+3次核酸检测管控措施。

三、对中风险地区来赤返赤人员,落实属地14天居家隔离+2次核酸检测+14天健康监测管控措施。

四、所有进口货物从业人员工作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作业前和作业后要消毒或洗手,运输过程中不得擅自开箱,不得随意打开货物包装直接接触产品。

五、运输企业和承运人要对运输进口货物的车辆进行彻底消毒,并做好承运货物流向的全程详细记录,登记好承运货物来源、装卸货物时间、承运车辆牌照型号及司乘人员、发货人、收货人等信息,不得承运无法提供进货来源的货物。

六、来自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有货物入赤第一站点要进行外包装核酸检测、集中消毒和信息登记,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七、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如实将进口冷链食品信息录入“蒙冷链”追溯系统,落实“三专”——专库存储、专人管理、专柜销售要求,同时要提供“四证”——采购凭证、口岸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等合格证明文件。“四证”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得入库存放、生产加工和上市销售。

八、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从严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切实加强管理。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医生首诊负责、“一患一陪护”、病区封闭式管理和禁止探视等各项制度。

九、民营医院、个体诊所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对发热患者的筛查,发现不明原因发热的患者,应立即转诊至有发热门诊的医院,同时做好病人信息登记,不得私自留诊或拒诊。

十、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宾馆、饭店、药店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限制瞬时客流量。药店要对购买退烧、止咳等药品的消费者进行实名登记,相关信息纳入嘎查村(社区)防控工作。养老院、福利院、监所等特殊场所,要继续实施封闭式管理。

十一、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场馆,影剧院等演出场所及上网服务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校外培训机构,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接纳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

十二、铁路、公路、民航等单位要认真查验旅客信息,严格落实佩戴口罩、健康码查验、体温检测、消毒等防控措施,发现重点人员和疑似病例要规范处置、及时报告。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也要从严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旅客要履行公民责任和义务,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防疫工作。

十三、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知识教育,跟踪疫情变化情况,及时提醒警示,严格要求师生做好个人及家庭防护。师生要按教育部门要求严格落实离赤报备制度,不得前往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

十四、原则上不允许师生假期留校,确需留校的要向属地指挥部报备,并落实校园防控各项措施。假期期间不组织师生返校活动,校园继续实行封闭管理。

十五、倡导“非必要不举办”,从严精简和压缩大型聚集性活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控制大型会议及活动数量规模,提倡采取视频等线上形式召开会议。原则上不举办培训、团拜、联欢、大型庙会、年会、线下展销和促销等活动。

十六、举办婚宴要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压缩宾客人数,不得邀请市外人员参加,落实健康码查验、信息登记、体温检测、环境消毒等防控措施。除婚宴外,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应控制在10人以下。

十七、倡导“非必要不返乡”,减少带回疫情风险。确需返乡人员,途中要戴口罩、勤洗手、保持安全距离,倡导自驾车返赤。返乡后要少串门、少聚餐、不聚集,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时,及时向嘎查村(社区)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

十八、所有返乡、来赤人员均须第一时间向嘎查村(社区)主动报告,并按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自觉接受管理

十九、倡导“非必要不出市”,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要带头在赤过节,确需离开本市要向本单位报备。倡导市民群众减少不必要的出行,确需前往境外及国家动态调整中、高风险地区的,离赤前要向所在嘎查村(社区)登记报备,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赤后第一时间主动报告,并按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自觉接受管理。

关于进一步做好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当前,新冠肺炎流行加速,国内本土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交织叠加态势,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特别是随着春节临近,人员流动性加大,聚集性活动增多,进一步加大了疫情传播的风险。为切实加强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重点人员管控措施。

对入境回国返赤人员,落实入境地14天集中隔离+属地14天集中隔离+2次核酸检测(或入境地7天集中隔离+属地21天集中隔离+3次核酸检测)管控措施。对高风险地区来赤返赤人员,落实属地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隔离+3次核酸检测管控措施。上述人员,要按照双机构、多样本的方式进行采样及开展核酸检测。对中风险地区来赤返赤人员,落实属地14天居家隔离+2次核酸检测+14天健康监测管控措施。(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卫健委、疾控中心、交通运输局、民航机场、车务段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严格管理进口货物从业人员。

所有进口货物从业人员工作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作业前和作业后要消毒或洗手,运输过程中不得擅自开箱,不得随意打开货物包装直接接触产品。运输企业和承运人要对运输进口货物的车辆进行彻底消毒,并做好承运货物流向的全程详细记录,登记好承运货物来源、装卸货物时间、承运车辆牌照型号及司乘人员、发货人、收货人等信息,不得承运无法提供进货来源的货物。属地要按照要求对进口货物从业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卫健委、疾控中心、市场监管局、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入赤货物管理。

来自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有货物入赤第一站点要进行外包装核酸检测、集中消毒和信息登记,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如实将进口冷链食品信息录入“蒙冷链”追溯系统,落实“三专”——专库存储、专人管理、专柜销售要求,同时要提供“四证”——采购凭证、口岸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等合格证明文件。“四证”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得入库存放、生产加工和上市销售。(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卫健委、疾控中心、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筑牢院感防控防线。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从严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切实加强管理。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医生首诊负责、“一患一陪护”、病区封闭式管理和禁止探视等各项制度。加强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出行及健康管理,严格落实出入专用通道、体温监测报告和外出审批报备制度,对于发热门诊等重点部位医护人员实行闭环管理。民营医院、个体诊所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对发热患者的筛查,发现不明原因发热的患者,应立即转诊至有发热门诊的医院,同时做好病人信息登记,不得私自留诊或拒诊。(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卫健委、疾控中心、市直各医疗机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重点场所管控。

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宾馆、饭店、药店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限制瞬时客流量。药店要对购买退烧、止咳等药品的消费者进行实名登记,相关信息纳入嘎查村(社区)防控工作。养老院、福利院、监所等特殊场所,要继续实施封闭式管理。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场馆,影剧院等演出场所及上网服务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校外培训机构接纳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工信局、商务局、公安局、司法局、文旅局、民政局、卫健委、疾控中心、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交通场站和公共交通工具管控。

铁路、公路、民航等单位要结合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动态调整情况,及时关注来赤运输班次,加强客流班次调控,认真查验旅客信息,严格落实佩戴口罩、健康码查验、体温检测、消毒等防控措施,发现重点人员和疑似病例要规范处置、及时报告。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也要从严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旅客要履行公民责任和义务,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防疫工作。(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车务段、民航机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学校及校外培训、托幼机构疫情防控。

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知识教育,跟踪疫情变化情况,及时提醒警示,严格要求师生做好个人及家庭防护。师生要按教育部门要求严格落实离赤报备制度,不得前往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原则上不允许师生假期留校,确需留校的要向属地指挥部报备,并落实校园防控各项措施。假期期间不组织师生返校活动,校园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各地及市直相关部门要做好各类学校、校外培训机构、托幼机构的疫情防控监管、检查、督导工作。(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卫健委、疾控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从严精简和压缩大型聚集性活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控制大型会议及活动数量规模,提倡采取视频等线上形式召开会议。原则上不举办培训、团拜、联欢、大型庙会、年会、线下展销和促销等活动。举办婚宴要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压缩宾客人数,不得邀请市外人员参加,落实健康码查验、信息登记、体温检测、环境消毒等防控措施。除婚宴外,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应控制在10人以下。凡擅自举办聚集性活动的,将追究举办者和相关单位、场所的责任。(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各企事业单位、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抓好嘎查村(社区)防控。

各地区要从严抓好嘎查村(社区)末端防控,全面掌握假期返乡人员的底数,倡导“非必要不返乡”,减少带回疫情风险。确需返乡人员,途中要戴口罩、勤洗手、保持安全距离,倡导自驾车返赤。返乡后要少串门、少聚餐、不聚集,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时,及时向嘎查村(社区)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嘎查村(社区)要高度关注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进口冷链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服务人员等高风险人群,做好出入管理、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所有返乡、来赤人员均须第一时间向嘎查村(社区)主动报告,并按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自觉接受管理。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引导群众适时进行环境大清扫、大消毒。(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市交通运输局、工信局、商务局、卫健委、疾控中心、民航机场、车务段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合理安排出行和消费。

按照“非必要不出市”原则,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要带头在赤过节,确需离开本市要向本单位报备。倡导市民群众减少不必要的出行,确需前往境外及国家动态调整中、高风险地区的,离赤前要向所在嘎查村(社区)登记报备,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赤后第一时间主动报告,并按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自觉接受管理。鼓励群众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消费,线下购物推荐顾客自助结算。(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企事业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力度。

市旗两级宣传部门要成立疫情防控宣传专班,及时精心策划宣传文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以群众便于接受、易于接受的方式,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引导公众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各单位也要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政策要求等内容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市直各委办局、企事业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保持指挥部高效运转。

持续强化高效的指挥运行体系,做好指挥调度、信息沟通、上传下达、值班值守等工作,定期分析研判疫情形势,及时调整防控策略,充分发挥“神经中枢”作用。严格落实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周报告、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日报告等制度。做好疫情监测预警、应急物资和应急处置准备工作,遇有突发疫情第一时间启动预案,落实各项应对处置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切实守护全市人民的生命安全。(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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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赤峰发布

编辑:宋美琪 | 审核:宋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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