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测评标准明白卡》解读(二):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社区(小区)测评标准明白卡

来源:赤峰广播电视台作者:韩 美2021-05-14 10:05:14 查看数0评论0

下面继续解读《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测评标准明白卡》,今天我们来关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社区(小区)测评标准明白卡的内容。

(一)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的公益广告,省级以上文明社区显著位置有公益广告景观小品。

(二)在显著位置展示市民公约。

(三)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四)在社区出入口展示包括便民市场、运动场地、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医疗服务机构在内的15分钟生活圈。

(五)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无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无不文明养宠现象。

(六)公共卫生间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有必要的无障碍设施,设置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

(七)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投放,有分类垃圾箱(桶)或垃圾分类投放点,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回收利用率≥35%。

(八)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无脏乱差现象,路面硬化平整,排水设施完善、无明显坑洼积水;停车规范有序,无乱停乱放、堵塞小区道路和楼道现象;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无小广告乱张贴乱涂画,照明灯完好。

(九)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

(十)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有明显标识或牌子),建立有人员、有项目、有管理的志愿服务站点,且具备供需对接、项目孵化、团队培育、指导监督、激励保障功能。

(十一)有未成年人开展文体活动的场所、设施和活动安排;有社区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

(十二)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在显著位置宣传展示核心价值观,具备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科普教育、普法教育活动的设备条件,正常向居民开放,无被挪用和挤占现象。

编辑:于名远 | 审核:于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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