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元宝山区人大常委会
决定任命名单
2021年7月21日赤峰市元宝山区第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李宗萌为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金明为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大常委会
决定任命名单
2021年7月21日赤峰市元宝山区第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王辉为赤峰市公安局元宝山区分局局长。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李凯辞去赤峰市元宝山区
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1年7月21日赤峰市元宝山区
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本人辞呈,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赤峰市元宝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凯辞去赤峰市元宝山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刘海洋代理赤峰市元宝山区
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1年7月21日赤峰市元宝山区
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赤峰市元宝山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刘海洋副主任代理赤峰市元宝山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敖汉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名单
2021年7月20日敖汉旗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宝林佳为敖汉旗人民政府副旗长李秀华为敖汉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决定任命:孙继国为敖汉旗公安局局长张乃辉为敖汉旗乡村振兴局局长
决定免去:滕海魁敖汉旗公安局局长职务张乃辉敖汉旗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刘德海为敖汉旗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敖汉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刘德海代理敖汉旗监察委员会主任的决定
2021年7月20日敖汉旗第十七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九条规定,敖汉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
刘德海代理敖汉旗监察委员会主任。
敖汉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宗革同志辞去敖汉旗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7月 20日敖汉旗第十七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九条规定和本人的辞呈,敖汉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宗革同志辞去敖汉旗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敖汉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来源:“活力元宝山”微信公众号、敖汉旗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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