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招商赤峰策》 《赤峰市人才引进若干政策(试行)》(四)

来源:赤峰广播电视台作者:韩 美2021-09-14 10:19:05 查看数0评论0

建立赤峰市人才绿卡制度。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发放“人才绿卡”。持卡人可享受每年一次免费体检、参加人才休假疗养、优先预约专家会诊、免费游览赤峰市公办旅游景区、免费乘坐公交车等政策。

建立高层次人才职称评聘、家属随迁、子女就学妥善安置机制。新引进和现有的高层次人才职称评聘优先予以保障;其配偶在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有空编的前提下可按程序对口调入我市工作,非机关事业单位的,原则上由引进单位妥善安排;其子女就读于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的,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充分保障其就学意愿。

建立对人才引进服务机构激励制度。为企业新引进符合《赤峰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A、B类的全职工作人才达到一定数量的,给予引进人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0万—50万元引才奖励。为企业新引进符合《赤峰高层次人才目录》C、D类的全职工作人才达到一定数量的,给予引进人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万—10万元引才奖励。

鼓励市内用人单位在发达地区建立研发中心(机构)、开放实验室、技术转移中心等创新创业基地,经市人才引进领导小组认定,对上述机构中刚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视同在赤峰市工作,可享受本人才引进政策。

编辑:刘烁 | 审核:阿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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