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22年
发展目标,定了!
工作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不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加快建设“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保持社会大局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左右
城镇新增就业2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6%左右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
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扬长避短、培优增效,找准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的有效路径,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构建绿色特色优势现代产业体系,全力以赴把结构调过来、功能转过来、质量提上来。
必须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积极推出有利于稳经济、过关口的政策措施,坚决稳住经济基本盘、稳定社会基本面,扎实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确保实现经济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
必须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把化险防变作为一切工作的前置条件,压实各方面化险和维稳责任,做实各领域风险预警监测和防范处置措施,抓早抓小抓苗头,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必须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全区上下共抓发展、共克时艰,推动财力下沉、政策下倾,调动更多资源力量帮助基层解难题、渡难关,鼓足方方面面的干劲推进改革、促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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