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文旅行业疫情防控的公告

来源:赤峰广播电视台作者:2022-09-23 09:09:23 查看数0评论0

近期,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赤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对文旅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现将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1、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非遗展示馆等公共文化场馆,网吧、KTV、游戏厅、影剧院、演出场所、电竞宾馆、剧本娱乐场所、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等文化经营单位,旅游景区、星级酒店、乡村旅游接待户、民宿、农(牧)家乐等旅游经营单位,接纳人员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

2、旅游景区执行“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对所有入园游客要测温,查验健康码、行程卡、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符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的方可进入。

3、星级酒店对入住客人要测温,查验健康码、行程卡、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登记场所码,落实“一米线”、通风消毒、佩戴口罩等防疫要求。

4、所有公共文化场馆、文化旅游经营单位都要严格执行查验健康码、行程卡,登记场所码、测温、“一米线”、通风消毒、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

5、要严格执行“旅游熔断机制”,即有中高风险区存在的旗县区,旅行社不得组织外地旅游团队进入该地区,也不得组织该地区旅游团队去外地旅游。

6、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及时就医,拒绝带病工作。

7、执行时间:2022年9月22日至2022年10月31日。

赤峰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9月22日

来源:赤峰市文化和旅游局

编辑:潘璇 | 审核:潘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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