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赤峰市人才储备和就业见习的公告

来源:作者:2023-10-20 08:47:29 查看数0评论0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自治区和赤峰市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市就业服务中心持续开展我市人才储备、就业见习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踊跃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条件

(一)人才储备

人才储备选拔招募对象主要为内蒙古自治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及毕业后三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未满的各类服务基层项目生和参加自治区开发基层公益性岗位的贫困家庭均不在招募范围内。

(二)就业见习

就业见习对象为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期间见习人员不能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不能在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担任法人代表、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联系人等职务。

二、单位申请条件

(一)人才储备

1、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管理较为规范,社会责任感强,至申请日成立二年以上的中小和非公有制企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

2、申请成为人才储备单位要达到一定规模,重点向我市发展的优势产业、规模大、效益好的优质企业征集岗位;

3、能够长期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并达到一定规模和数量、且工作岗位具备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4、能够为储备人员按月足额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

(二)就业见习

1、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管理较为规范,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重点向我市发展的优势产业、规模大、效益好的优质企业征集岗位。

2、见习单位每年能够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且岗位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并委派专人负责见习人员工作指导。

3、能够确保按月足额发放见习人员生活补贴,见习期间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期限和待遇

(一)人才储备

1、高校毕业生参加人才储备与所在储备单位签订《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储备高校毕业生协议》,储备期为24个月,储备期间享受与所在储备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企业为储备人员办理社会保险。政府对参加人才储备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700元的补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由自治区人社厅颁发《高校毕业生面向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证书》。储备期满高校毕业生参加自治区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参照服务基层期满人员定向招录政策执行。

2、储备期间储备人员不能在储备单位以外的企业领取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劳动用工合同备案,不能在其它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担任法人代表、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联系人等职务。

(二)就业见习

1、见习单位按月向见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补助,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须包括意外伤害医疗责任险),同时鼓励见习单位用自有资金提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标准。见习期结束后由见习单位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就业见习补贴,每月补贴数额为自治区一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今年标准为990元/月)。

2、就业见习期限为3-12个月。见习期满被见习单位聘用的,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见习人员期满留用率在5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提高至自治区一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60%。

四、申请基本流程

(一)人才储备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可向所在旗县区经办机构申请,具体事宜可咨询各旗县区经办机构。(经办机构地点、联系方式见附件)

申请参加人才储备的人员可与储备单位自行联系应聘,具体事宜可咨询各旗县区经办机构。(经办机构地点、联系方式见附件)

(二)就业见习

符合条件的单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就业见习管理系统(系统操作手册下载网址:http://gx.nmrc.com.cn/#/jianxiGuide),系统登录网址:http://gx.nmrc.com.cn/#/trainneeLogin,点击注册成为就业见习单位。填报注册成功后,联系就业见习经办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进行审核,审核后在见习系统发布见习岗位,招募见习人员。

申报见习人员,可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就业见习管理系统,按照人员类别进行注册,注册后查看见习单位及见习岗位进行报名,也可拨打见习单位联系电话进行报名。

附件:赤峰市人才储备 就业见习经办机构及联系方式.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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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赤峰就业微信公众号

编辑:潘璇 | 审核:潘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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