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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7月15日至今,新疆新增47例!

2020-07-20 14:29:50 赤峰广播电视台

7月15日0时至7月19日24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47例,其中,7月19日0时至7月19日24时,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7例。

7月1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关于动态调整各县(市、区)风险等级的公告,新疆乌鲁木齐5地风险等级升级。目前,新疆共有2个高风险地区,分别是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沙依巴克区;3个中风险地区,分别是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水磨沟区。

提醒

1.非必要不前往。

市民如非必要,不要前往近期出现新增本地确诊病例的地区。为了您和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减少非必要出行。

2.科学佩戴口罩。

各医疗机构、隔离场所等职业暴露人员,各类经营性场所从业人员,到医院就诊、探视陪护人员,患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以及前往人群拥挤、通风不良的室内公共场所,乘坐出租车、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和厢式电梯时,要全程佩戴口罩。

3.配合验卡测温。

请市民科学佩戴口罩,主动申领“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赤峰发布提醒:请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色卡!点击可阅读),前往医院、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车站及宾馆酒店等各类公共场所时,请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验卡测温。

4.自主进行申报。

请与国家动态调整的中、高风险地区来赤返赤人员自主进行申报,同时鼓励群众对疫情期间瞒报活动轨迹及非法营运等行为进行积极举报。

5.一律依法查处。

对自重点地区来赤返赤人员未第一时间如实报告、旅店业经营者私自接纳、容留中、高风险地区来赤返赤人员等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一律立案查处。

来源:赤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