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告
2020-09-18 09:09:18
赤峰广播电视台
下面播发赤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按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统一部署,全市范围内统一组织防空警报试鸣。警报试鸣时间为:2020年9月18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之间;试鸣期间,各单位要结合人防警报试鸣日活动,自行组织城市人口疏散、隐蔽演练、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演练等活动,以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和应急避险能力及对警报音响的识别能力。
赤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