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引进人才若干政策(试行)》制定出台!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开通绿色通道!赤峰市重磅引才政策权威发布!

来源:作者:2021-04-29 10:12:34 查看数0评论0

28日上午,赤峰市召开《赤峰市引进人才若干政策(试行)》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了赤峰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的《赤峰市引进人才若干政策(试行)》及配套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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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引进人才若干政策(试行)》

新闻发布会

(赤峰市2021年第10场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1年4月28日10:00

发布地点:新闻发布厅

发布人:

赤峰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韩耀新

赤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张广智

赤峰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彦彬

赤峰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焦学武

主持人:

赤峰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中责

以下为《赤峰市引进人才若干政策(试行)》及相关配套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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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发布会实录:

在《赤峰市人才引进若干政策(试行)》

新闻发布会上的发言

赤峰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韩耀新

(2021年4月28日)

各位记者朋友们、各位来宾:

大家上午好!首先,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赤峰市委市政府关于人才引进若干政策(试行)》。

多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引进工作,持续加大支持力度,推动各类人才投身到赤峰建设发展的大潮中,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自《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印发以来,全国各地为集聚各方面优秀人才,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的活力,竞相发布人才新政,区内的呼市、包头、鄂尔多斯、通辽等地相继出台了一批含金量较高、竞争力较强的人才引进政策。外部的人才竞争压力十分巨大。从我们自身看,我市跨越发展、产城融合、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任务艰巨,对人才质量、数量和层次的需求十分迫切,更加需要人才队伍与城市发展和产业集群相匹配。2020年,市委、市政府为切实解决我市科技投入少、创新平台少、高端人才少的问题,提出了“制定支撑性强、含金量高的政策措施”的工作要求,并要求市人社局牵头着手研究制定我市人才引进政策。

在起草过程中,王旺盛市长专门带队赴杭州市、宁波市和西安市考察学习人才引进和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情况。市人社局也组成工作组赴呼和浩特、包头、通辽等兄弟盟市进行了调研。在对接上级人才政策、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和人才实际需求的基础上,形成了《赤峰市人才引进若干政策(试行)》和配套实施办法,并经过市政府2020年第20次常务会、市委七届192次常委会审议通过。

为保障《人才引进若干政策》顺利实施,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委孟宪东书记任组长,市政府王旺盛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委组织部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赤峰市人才引进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实施《人才引进政策》相关工作。

同时,在充分借鉴杭州、宁波、西安等发达地区以及与我市经济实力相当的九江市和区内其他兄弟盟市的做法基础上,我们制定了《赤峰市高层次人才人类目录》,用于指导《人才引进政策》的落实。

此次发布实施的《人才引进政策》共12条。一会儿,市委组织部张广智部长、市科技局焦学武局长和市人社局李彦彬局长将对部分条款进行专项发布。下面,我先把赤峰的《人才引进政策》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

第一条 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本条政策主要用来引进国内外顶尖人才和国家级领军人才,我们没有设定固定的引才优惠政策,而是提出了“参考发达地区、高于同类地区”的标准,视情况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项目资助、个人奖励、住房保障等优惠政策。

第二条 大力引进企业急需紧缺人才。针对入驻我市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存在人才招聘难的问题,我们提出了探索通过事业编制的方式,吸引人才到企业工作,期满后在企业和事业单位进行双向选择。目前,已由市人社局牵头配套制定了《赤峰市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

第三条 加大对高层次创新人才及团队创业的支持力度。对新引进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及团队来赤峰创办科技型企业、达到规模以上并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项目资金支持。目前,已由市科技局牵头配套制定了《赤峰市支持新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及团队创办科技型企业的实施办法》。

第四条 完善“绿色通道”引才机制。对机关事业单位、中小学校等通过“绿色通道”刚性引进人才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适当放宽了通过“绿色通道”引进人才作的条件。目前,已由市委组织部牵头配套制定了《赤峰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实施办法》。

第五条 建立引进人才安置费制度。对企事业单位刚性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安置补贴。目前,已由市人社局牵头配套制定《赤峰市引进人才安置费发放实施办法》。

第六条 建立企业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制度。为了鼓励优秀人才到企业工作,增加我市人才招聘的吸引力,建立了到企业工作人才生活补贴制度。企业新引进人才,按标准发放两年生活补贴。目前,已由市人社局牵头配套制定《赤峰市企业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发放办法》。

第七条 完善人才住房保障机制。一是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免费入住“玉龙人才”公寓。二是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及正高级职称人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副高级职称人才、全日制本科生,按标准发放租房补贴。三是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在我市买房给予购房补贴。目前,已分别由市人社局、财政局牵头配套制定了《赤峰市“玉龙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赤峰市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实施办法》和《赤峰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补贴实施办法》。

第八条 建立赤峰市人才绿卡制度。对于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发放“人才绿卡”。目前,已由市人社局牵头配套制定了《赤峰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

第九条 建立高层次人才职称评聘、家属随迁、子女就学妥善安置机制。主要是为了解决高层次人才的后顾之忧,让他们可以安心在赤峰干事创业。已分别由市人社局、教育局牵头配套制定了《赤峰市高层次人才职称评聘保障实施办法》、《赤峰市高层次人才家属随迁安置实施办法》和《赤峰市保障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

第十条 建立对人才引进服务机构激励制度。主要是为了激发引才企业的作用,同时也为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发展创造条件。给予引才工作突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定的引才奖励。目前,已由市人社局牵头配套制定了《赤峰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人才奖励办法》。

第十一条 鼓励市内用人单位在发达地区建立研发中心(机构)、开放实验室、技术转移中心等创新创业基地,经市人才引进领导小组认定,对上述机构中刚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视同在赤峰市工作,可享受本人才引进政策。这主要考虑到京蒙科创产业园区运行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享受的优惠政策,但也不局限于京蒙科创产业园区。

第十二条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此前有关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均以本政策为准。

以上就是此次市委、市政府发布实施的12条《人才引进政策》。


在《赤峰市人才引进若干政策(试行)》

新闻发布会上的发言

赤峰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彦彬

(2021年4月28日)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这次出台的《赤峰市人才引进若干政策》是目前我市制定的最具有吸引力的人才政策。我认为有三个关键词需要关注,一是覆盖面广,从高校毕业生到国际顶尖人才我们都诚挚欢迎。二是含金量大,安置费、生活补贴、住房保障,都是真金白银。三是操作性强,13个《实施办法》对政策在操作层面上提供了落地保障。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赤峰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并就5个重点引才政策做一说明。

一、关于《赤峰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

为了分门别类辨才识才,精准定位引才留才,科学高效育才用才,我们按照“参考发达地区、结合赤峰实际”的原则,制定了《赤峰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有了《目录》,就为我们引才用才提供了一个科学的度量衡,也为广大有意来赤峰建功立业的人才提供了一个自我定位的标准。《目录》将高层次人才分为A-D四类。A类主要指诺贝尔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等国内外顶尖人才;B类主要指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万人计划”入选人员和“国家支持计划”杰出人才等国家级领军人才;C类主要指国家“高端外国专家项目”、“首席外国专家项目”入选者、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人选、自治区“草原英才”获得者、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3名、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3名以及我市的玉龙英才等地方领军人才;D类主要指经市人才引进领导小组认定的急需紧缺人才,特别是教育、卫生、医药、科技等重点领域的一线人才,既具有独当一面,解决当前棘手问题的能力,又具有在专业领域领军的能力,从而形成以点带面的规模效应,通俗地讲就是既要实用又要适用,既要出单打冠军,又要出团体冠军,从而充分释放出我市产业发展的潜力和动力。

二、关于《赤峰市引进企业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

目的就是助推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集聚创新创业实用型人才。针对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存在人才招聘难的问题,我们提出了探索通过给予事业编制的方式,吸引人才到企业工作。具体操作是由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心城区三个产城融合发展先导区入驻的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各自的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由市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统筹,由编制部门拿出一定比例的事业专项编制,通过面向社会进行公开考录,录用后到企业工作,由企业发放薪酬,由企业负责考核,三年后可以选择继续留在企业工作,也可以选择到有空编的事业单位工作,由市编办、人社部门统一安排事业专项编制。

三、关于《赤峰市引进人才安置费发放实施办法》

为了解决好新引进人才的后顾之忧,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赤峰就业创业,我们制定了《赤峰市引进人才安置费发放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对安置费申请条件、发放标准、发放程序、经费支出等事项作出了明确。对企事业单位刚性引进的、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任)合同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3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安置费。

四、关于《赤峰市企业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发放办法》

这个《发放办法》就是为新引进人才的日常生活提供一个稳定的保障,对生活补贴申请条件、补贴标准、补贴期限、申报流程进行了规定。对企业新引进人才,按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每月2000元、1000元、500元标准发放两年生活补贴。同时,明确已享受过引进人才安置费政策的,不再享受生活补贴政策。

五、关于引人人才住房保障

一是修订了《赤峰市“玉龙人才”公寓管理办法》,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免费入住“玉龙人才”公寓两年。二是制定了《赤峰市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实施办法》,对于新引进人才,在当地缴纳了社会保险的,在工作地无住房且需要租房居住的,按照全日制博士及正高级职称人才每人每年2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副高级职称人才每人每年1万元、全日制本科生每人每年5000元标准发放两年租房补贴。三是制定了《赤峰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补贴实施办法》,对来赤峰工作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在赤峰市境内工作地首次购买住房的,按照其购置房屋缴纳契税额为基准给予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六、关于《赤峰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人才奖励办法》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历来是人才工作的重要参与者,《奖励办法》的制定,是为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说是奖励,亦是激励,激励他们充分发挥出渠道作用、中介作用和平台作用,这样,我们就能够更好地统筹政府力量和社会力量,从而形成相得益彰、优势互补的人才引进工作格局。《奖励办法》规定,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新引进符合《赤峰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A至B类条件的全职人才2人及以上的,给予引进人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0-50万元引才奖励;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新引进符合《赤峰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C至D类条件的全职人才10人及以上的,给予引进人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10万元引才奖励。

“呦呦鹿鸣,食野之萍。我有嘉宾,鼓瑟吹笙”。赤峰市地处塞外北疆,金辽古都的大地上吸引孕育了无数英才贤士,也传承了爱才、惜才的良好传统。《赤峰市人才引进若干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我市人才引进工作迈入了新阶段,我们有广阔的平台,供人才驰骋,我们有周到的保障,让人才倾心专注,我们用最大的诚心、最优惠的条件、最热切的盼望,欢迎广大人才来赤峰就业创业!

《赤峰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绿色通道”

引进人才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赤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张广智

(2021年4月28日)

各位媒体朋友、各位来宾:

大家好!

下面由我简要对《赤峰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实施办法》进行解读:

一、政策背景

党政人才作为全市人才队伍的一部分,长久以来引进方式过于单一,特别是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的数量和质量,都有一定的局限性。进入新发展阶段,在各个地方着力开展“抢人大战”的趋势下,我市针对党政人才引进工作,在广泛调研、听取各方意见、充分论证、集思广益的基础上,制定《实施办法》,开通“绿色通道”,意在精准、快速、高效的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引进高学历、高素质人才。

二、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共六章二十二条,立足于实际情况,从刚性引进人才的各个方面进行了明确,主要突出了三个优势。一是引进人才学历高。本办法规定了直接从高校引进、市外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调入、全市中小学校急需空岗教师引进等三种情形,引进的人才除具备基本条件之外,在每种情形中均明确了所需具备的学历条件,提出了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当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0名高校毕业的海外博士或海外硕士、国内“双一流”大学(学科)全日制本科、重点师范院校等关键词,突出“高学历”“专业性”等人才引进特点。同时,对于急需紧缺岗位专业或技能人才,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也可适用“绿色通道”。二是引进招录程序简。通过“编制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公开招录—考察公示—申请引进—列编注册”等程序开展人才引进工作,解决“一张考卷定终身”、“考试内容与用人需求不匹配”等问题,打破“逢进必考”的惯例,只要是在当年的人才引进编制计划内,对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评估考察合格的,可直接办理列编注册。三是激励保障举措优。畅通人才晋升渠道,明确引进的硕士、博士毕业生,试用期满且表现优秀的,可任命为科级职务。对专业性强的领导岗位,探索通过选聘、调任、挂职等方式从系统外引进专业人才,符合条件且表现优秀的,可调任或提拔科级、处级领导职务。同时明确,引进人才要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服务协议,确保人员相对稳定,切实发挥作用。

此外,我市对人才的引进始终坚持刚柔并举、双管齐下,在《实施办法》中,同时纳入了柔性引才的相关内容,即:建立京蒙科创产业园区,鼓励市内用人单位在北京、天津、广东、浙江、江苏等发达地区建立研发中心(机构)、开放实验室、技术转移中心等,打造“人才飞地”,对科技成果转化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用人单位和人才,择优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或补助奖励,并明确了柔性引进人才的激励举措和享受同在赤人才同等待遇的情形。


关于《赤峰市支持新引进高层次创新

人才及团队创办科技型企业的实施

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赤峰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焦学武

(2021年4月28日)

一、起草背景

《赤峰市支持新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及团队创办科技型企业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是为落实《赤峰市人才引进若干政策(试行)》第三条“对新引进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及团队来赤峰创办科技型企业、达到规模以上并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分三年给予500-1000万元的项目资金支持”而制定的配套政策。

二、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共15条,主要包括支持形式和有关要求、管理与职责分工、申报及审批程序、申报要求、实施期及资金安排、不予支持的情形等6方面。

(一)支持形式和要求:以科技项目形式给予支持,按照《赤峰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项目须是针对本企业主营业务的关键技术攻关、成果转化项目。企业申请时间和申请次数不限制,但每个企业只支持1次,1次只支持一个项目,项目可以设置不超过3个课题。

(二)项目管理与职责分工:由市科技局牵头、市财政局和各旗县区政府共同进行。各旗县区具体工作由旗县区科技(工科)局、财政局分工负责。

(三)申报及审批程序:按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程序进行,主要包括发布征集通知、各旗县区初审、市级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公示、签订任务书、下达资金等7个步骤。

(四)申报要求:主要对新引进创新人才及团队、创办企业证明、创办时间、企业性质和规模、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信用情况等内容作出了明确的界定和要求。

1.申报企业按照征集通知的要求准备材料。

2.申报企业必须是高层次创新人才及团队创办或参与初创的企业。高层次创新人才及团队符合《赤峰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的A、B、C、D层次的要求。同时提供创办企业的出资证明,创办合伙企业的投入资本金份额占比或股份制企业的股份占比不得低于30%。

3.企业创办时间的要求为2020年1月1日以后。

4.申报企业须是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并达到规模以上。

5.申报企业不存在严重失信行为,没有进入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项目负责人没有被纳入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五)关于项目实施期及资金安排

1.项目实施期一般为3年。实施期从征集项目的次年开始计算。

2.申请财政资金原则上为500-1000万元,企业至少1:1配套。申请上限为1000万元。但有的总投资不足1000万元,申请财政资金不足500万元的好项目,或者申请资金超过500万元但经过评审专家核减后达不到500万元的,也可以该予以支持。

3.财政支持资金由市县两级政府承担,市直企业由市财政全部承担,旗县区的企业由市财政与旗县区财政按照3:7分担,按照项目资金预算安排分三年下达。

(六)关于不予立项支持的情形

1.对申请财政资金的数额组织专家进行核定,如核减额度超过30%的,则不予立项。目的是要求申报企业严格按照项目科研任务的实际需求,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编制申请经费预算。

2.对不符合国家、自治区和我市产业政策、知识产权不清晰、有权属纠纷、低水平重复建设、单纯扩大规模或基本建设的项目不予立项。

3.对已列入各级科技计划并得到经费支持的项目不予立项。目的是一个项目不能重复获得支持,套取财政资金。

来源:赤峰发布

编辑:李馥含 | 审核:李馥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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